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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简介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5日 21:43 浏览次数: 来源:本会 作者:本会秘书处 字号:[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161110日。英文译名为:Branch for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on in Running SchoolsChina Associ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缩写:BCFCRS,CAHE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场


    林金辉当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在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会会议现场

     

        本会是经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登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全国性、非营利性学术组织和行业协调机构,由从事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事业,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单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相关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以及从事或服务于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社会组织等自愿组成。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为做好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和中外合作办学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服务。 

        本会的业务范围和任务是:

        (一)开展高水平学术活动,推动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新局面的形成。

        (二)打造国家级智库平台,为教育部和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接受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以及高校等教育机构委托,开展规划论证及针对性咨询服务。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科研成果与实践成果的交流和推广。

        (五)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相关行业标准的专业研究,发挥第三方监督、监测、评价的作用,推动中外合作办学行业协调和行业自律。

        (六)构建政府、办学者、专家学者高端对话平台,开展业务培训,普及传播知识,培养理论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

        (七)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八)引导社会舆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健康主流话语体系的完善。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出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理事长负责领导本会的全面工作,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本会聘请著名教育家,以及教育部学位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要领导等担任顾问。

        本会挂靠厦门大学。秘书处设在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教授担任本会首任理事长。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3月,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20133月,经教育部领导批准,中心成为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20139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指出: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和政策咨询平台——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在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信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7号厦门大学海韵园科研2号楼501室,361005;

        2.电话:(0)592-2521599

        3.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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